中新社北京7月7日電 (記者 陶煌蟒)“當年的‘廣源輪案’是海外華僑華人抗日救國的精彩一戰,成功阻止了2000餘噸準備運往日本製造軍火的廢鐵拔錨起航。”旅美華人作家、美國華人收藏協會秘書長招思虹7日接受中新社記者連線採訪時談起了“廣源輪案”。
  1937年,美國的穌登與克裡斯坦森公司將一艘3000多噸的貨船售給煙臺的永源輪船公司,改名為“廣源”(S.S.KWANGYUAN)。該年8月,廣源輪由中國駛往美國,船長為日本人河野吉助,大副磯鼎三,輪機長大森赤久松,還有山東籍海員20名,船籍為中國籍並懸掛旗幟。該船自美國購載軍機及廢鐵2100噸,價值美金65000元,擬由舊金山港駛往日本,作為軍火製造原料。
  “時任中華民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黃朝琴認為,該船公司可能系日本人假藉中國人名義設立的人頭公司,拒絕給中國船籍證書,中國籍船員與船長之間發生衝突。”招思虹介紹說,黃朝琴引用國際公法,以船員互毆、船籍疑問及廢鐵所有權三案,向舊金山法院申請扣留廣源輪。
  招思虹說,胡適在《廣源輪案》中提到,此案其實是由三件案子組成,一是廣源船上海員毆打案,二是船的主權與國籍案,三是船上廢鐵扣押案。三案的勝訴都歸中國,這在中國外交史上是一次很有意義的大勝利。
  招思虹介紹,“當時,在舊金山港灣的華人漁船自動負起了監視任務,中華會館則設法照顧輪上的中國船員,自此本案成為了美國華僑抗日救國運動的焦點。”
  依照中美條約規定,中國船上的糾紛屬於中國領事權限,依國際法是領土的延伸,美國法院無權干預。船員互毆案由時任中華民國駐舊金山總領事裁決。
  1939年6月,美國聯邦法院以該輪不屬其管轄範圍為理由拒絕廢鐵所屬權橫濱正金銀行辦理上訴,中國方面歷時兩年終獲全勝。據招思虹介紹,船上的廢鐵最終由日本正金銀行賣給美國當地鋼鐵廠,不許運回日本。
  據瞭解,目前此案相關資料仍收藏於美國舊金山的涵芬樓外樓,包括由時任中華民國駐美國舊金山總領事黃朝琴編輯、“旅美華僑廣源輪案出版委員會”發行的《廣源輪案》一書和舊金山“叱吒社”編輯的《華裔軍人紀念冊》。(完)  (原標題:美華人作家:“廣源輪案”體現海外華僑抗日救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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